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中小企业融资中最常采用的贷款形式。通过担保,可以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质押物不足的问题,贷款额度得到放大。
担保对象
公司类客户,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担保条件
1、除不需要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70%;
4、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额3倍;
5、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6、申请中、长期贷款担保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7、该企业资产负债合理,还本付息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较强,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能按时偿还,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